湘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转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中小学校、各县市区教研室(培训中心):
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湘教科研通[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请按照通知要求汇总“典型案例”,填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征集与培植申报表》,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湘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共邮箱。湘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典型案例”进行初评后送省参评。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3月25日以前
二、报送名额:数量不限
三、资料要求:填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征集与培植申
报表》电子版发至湘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共邮箱(xts****@126.com)
四、联系人:马建佳
133****9369。
湘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3月15日
(通知附后)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湘教科研通【2016】15号
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院(所):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课程教材中心【2016】6号)的精神,及省厅委相关领导的要求,为总结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探索建立发掘、培植和推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经验的有效机制,决定面向全省教研部门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市(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在推进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的典型案例;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及各学科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二)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系统地开展实践探索形成的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实践。
(三)典型案例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在全国、全省或者市(州)域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效果,且必须经过3年以上实践检验。
三、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教科院(所)根据通知要求,向辖区内相关单位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
(二)拟申报的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州)教研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案例材料,案例申报单位要保证案例的人真实性和典型性。市(州)教研部门负责择优推荐典型案例,保证所推荐案例的质量和水平。
(三)市(州)教研部门推荐名额:市(州)级或县(区)级典型案例1个,学校典型案例3个,学科教学典型1个。
四、案例使用
(一)省教科院对征集的案例进行评选,推荐上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二)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培植机制,省教科院与有需求的市(州)以及案例单位联合,打造提升典型案例质量。
(三)适时召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的课程改革经验,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对于特别突出的典型案例,适时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
(一) 各市(州)教科院(所)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于2016年3月底前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典型案例征集与培植申报表》(见附件)寄送至省教科院基教所,电子版报送相应电子邮箱。
(二)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
联系电话:0731--84402593 84402958
邮编:410005
联系人:严伯霓 贺彩云
E-mail jk7****@126.com
二0一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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