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学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10月14日下午,韶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启明同志走进我校开展法制讲座,为即将毕业走入社会的初三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受到该年级师生的一致好评。 沈启明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向学生传授了法律常识,并指导同学们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通过这次法制宣传讲座,对学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帮助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端正思想、规范行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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