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教通〔2015〕89号
关于做好2015年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的
紧 急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的大中专院校:
4月28日,教育部通报了2起因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玩耍、游泳引发的群体性溺亡事故:4月13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仁和乡小学3名学生溺水死亡;4月2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6名学生校外野泳溺水死亡。这些溺亡事故的接连发生,令人十分痛心,也给我市防溺水安全教育敲响了警钟。近期,我市气温快速升高,一些地方出现了30度左右的高温天气,这意味着又到了一年一度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的始发期,也到了各地各校(园)组织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督厅〔2015〕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5〕192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我局决定以“一个老水警的忠告”为主题,在全市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园)要从通报的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要通过本地新闻媒体、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班团(队)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工作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各地各校(园)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四个一”:一是要在6月1日前将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的《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一名老水警的忠告》挂图发放至每一个班级并张贴上墙;二是要在今年暑假前,通过教育政务网和QQ工作群下载MTV 形式的“学生游泳安全歌”,并通过音乐课让每一名学生唱在嘴里、记在心里;三是要迅速印发一份《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由学生带回家中,警示告知学生家长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加强孩子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四是要迅速组织所有在校(园)中小学生、幼儿再次观看“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短片。各地各校(园)可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下载《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一名老水警的忠告》挂图和“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片。
二、切实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各校(园)要迅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防溺水工作。要主动提请乡镇政府、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突出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各地各校(园)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社会实践等集体校外活动要按要求、按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批备案,明确学生集体校外活动的具体要求、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并建立制度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四、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各地各校(园)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每一位教师和家长,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人人管安全,严防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地各校(园)要严格按照我省厅、市局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涉校涉生溺水伤亡事故,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我局将对各地各校(园)近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或电话调度,并将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2015年度校园综治维稳安全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湘潭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