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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践行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湘潭人”湘潭市第四届小主持人电视大赛的通知

2015年05月14日 09:56:06 访问量:825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

 

                                潭教通〔2015〕64号 

关于举办“践行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湘潭人”湘潭市第四届小主持人电视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扩大创文工作影响,展现当代青少年儿童的风采,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主办“践行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湘潭人”湘潭市第四届小主持人电视大赛。现将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意义

本次大赛以“践行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湘潭人”为主题,旨在培养我市中小学生、幼儿的高尚品德,提高文明素养,深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发掘和培养我市中小学生、幼儿在电视主持方面的才艺,展示新一代祖国接班人的精神风貌。对于胜出的优秀选手,湘潭电视台将对其进行培训、包装,符合条件的选手可特聘为频道小主持人,为优秀的主持人才提供广阔的后续发展平台。

二、参赛对象

5岁-18岁的中小学生(幼儿)

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

每个学校、幼儿园可推荐6名学生组队,代表学校、幼儿园参加团体赛。

三、具体安排

(一)报名工作(2015年54日—515日)

参赛学生自愿报名。在校参赛学生名单一律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于4月28日前上报。各县(市)区学校上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上报到市教育局学生科,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学生科分别将报名名单报送至湘潭电视台经济教育频道确认。联系人:彭汀。邮箱:532869****@qq.com。

(二)大赛流程(2015年5月15日—9月10日)

    1、初  赛(5月15日—6月15日)

地点:湘潭市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四大分赛区指定赛点(待定)。

内容: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基本内容,大赛组委会将在赛前公布十个话题,参赛选手任选其一进行演说,限时一分钟。

各大赛区同步启动,每个赛区按照报名人数1:5的比例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选手进入下一阶段比赛。

    2、晋级赛(7月9日—8月6日)

地点:湘潭市区赛点(待定)。

第一轮晋级赛  (600进300)

内容:自我介绍30秒,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比赛主题进行命题演说。

第二轮晋级赛  (300进60)

内容:指定篇目朗诵,语言才艺类展示。

ƒ第三轮晋级赛  (60进20)

内容:绕口令、模拟主持。

    3、总决赛暨颁奖晚会(暂定9月10日)

    地点:市广电中心演播厅。

    晚会形式:全程电视录制播出 120分钟。

内容:选手进行才艺展示,及选手参赛成长历程录影。

四、奖项设置

进入前60名的选手颁发“明星小主持人”证书;

进入前20名的选手颁发“金牌小主持人”证书及水晶奖杯;

在总决赛晚会上颁发的奖项:

    个人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单项奖:最佳才艺奖、最佳上镜奖、最受媒体欢迎奖、最具人气奖。

团体赛:设一等奖1家、二等奖2家、三等奖3家;

    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 ;

最佳组织奖4家单位。

五、注意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应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作用,在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中积极宣传发动,并认真组织海选赛事选拔评比。所有选手一律要求有家长带领,确保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往返交通及食宿自行解决。 

 

    附件:第四届小主持人电视大赛报名表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

 

 

                                2015年4月15

 

编辑: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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