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教通[2015] 17 号
关于评选2015年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
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乡镇学校、市直学校:
现将《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2015年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工作方案》印发。各校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评选推荐出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候选人,并于6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人监股),逾期或资料不齐作弃权处理。
附:
1、《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2015年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工作方案》
2、《2015年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优秀教师奖推荐审批表》
3、《2015年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优秀学生奖推荐审批表》
湖南省电力公司韶山培训部
韶 山 市 教 育 局
韶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
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
2015年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生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做好2015年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对评选奖励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奖励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经研究,决定成立2015年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器权
副组长:向 帆、王 俊
成 员:罗秋君、庞石林、曹晓林、李小强、刘 杨、
欧正清、欧晓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教育局人监股,办公室主任欧正清,举报电话:****。
二、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优秀教师奖
1、评选范围: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
2、评选条件:
①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②业务素质精良,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所任教学科考试、竞赛成绩优秀。
③在教学上有创新成果。
3、评选程序:各学校经教师民主评选、集体评议,然后公示3天后推荐;由领导小组综合考察确定。
(二)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优秀学生奖
1、评选范围:全市在籍在读中小学学生。
2、评选条件: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有创新发明成果 的学生。
3、评选程序:学校评选公示3天后推荐,由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确定。
三、奖励方法
1、奖励名额:优秀教师5名、优秀学生10名。
2、奖励金额:优秀教师1500元/人,优秀学生800元/人。
3、奖励方式:在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颁奖仪式上给予表彰奖励,并进行宣传报道。
四、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2015年5月24日—5月27日)。
2、宣传发动,民主评选推荐(2015年5月29日—6月5日)。各学校按程序和要求评选推荐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候选人各1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0日前上报推荐表一式两份(贴好相片、盖好章)、500字以内的优秀事迹材料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人监股),有创新成果的附成果证明原件、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交、资料不完整作弃权处理。
3、考察审议,确定名单(2015年6月10日—6月14日)。13日前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审议,确定人员名单,公示3天。
4、颁奖(2015年6月18日)。举行德盛教育助学奖励基金颁奖仪式进行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