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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培训的通知

2014年12月17日 08:35:25 访问量:343 作者:胡勇

 

 

 

 

 

 

潭教国培办[2014]10号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单位:

《教师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保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准则,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为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经研究,决定组织《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
   二、培训地点:湘潭市二中艺术大厅
   三、培训专家
    吴伦敦: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教师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研制专家组组长,“国培计划”专家库首批人选,《教师教育研究》杂志编委,湖北省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四、参培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2.参训学员必须于112日上午820分之前完成参训报到登记。

3.学员须自带笔记本、笔按时到堂听课,并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4.本次培训计教师培训学分4学分,培训结束后,教师科将根据参训情况发放学分卡。
    5.因场地有限,请参训教师不要开车前往二中校园。

 

                               湘潭市国培办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  :

《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培训指标分配表
 

单位

指标数

单位

指标数

单位

指标数

湘潭县

60

三中

20

十七中

20

湘乡市

50

钢一中

20

十八中

20

韶山市

20

湘机

20

和平

20

雨湖区

60

四中

15

特校

10

岳塘区

40

七中

10

益智

20

九华

20

十中

5

工贸

10

昭山

10

十一中

20

教院

3

一中

20

十二中

15

一幼

10

二中

30

十六中

15

二幼

10


 

 

编辑: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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