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教国培办[2014]10号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单位:
《教师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保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准则,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为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经研究,决定组织《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
二、培训地点:湘潭市二中艺术大厅
三、培训专家
吴伦敦: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教师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研制专家组组长,“国培计划”专家库首批人选,《教师教育研究》杂志编委,湖北省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四、参培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2.参训学员必须于11月2日上午8点20分之前完成参训报到登记。
3.学员须自带笔记本、笔按时到堂听课,并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4.本次培训计教师培训学分4学分,培训结束后,教师科将根据参训情况发放学分卡。
5.因场地有限,请参训教师不要开车前往二中校园。
湘潭市国培办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 :
《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培训指标分配表
单位 | 指标数 | 单位 | 指标数 | 单位 | 指标数 |
湘潭县 | 60 | 三中 | 20 | 十七中 | 20 |
湘乡市 | 50 | 钢一中 | 20 | 十八中 | 20 |
韶山市 | 20 | 湘机 | 20 | 和平 | 20 |
雨湖区 | 60 | 四中 | 15 | 特校 | 10 |
岳塘区 | 40 | 七中 | 10 | 益智 | 20 |
九华 | 20 | 十中 | 5 | 工贸 | 10 |
昭山 | 10 | 十一中 | 20 | 教院 | 3 |
一中 | 20 | 十二中 | 15 | 一幼 | 10 |
二中 | 30 | 十六中 | 15 | 二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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