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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韶山华润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活动方案

2015年09月29日 08:17:31 访问量:163

2015年韶山华润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学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建设的进程,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二、组织领导:

   组长:赵强     副组长:李玉 文静 钟作明

   成员:胡勇 苏海杰 肖珊 各班班主任

三、活动主题:“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

四、活动时间:集中活动时间为922日—28日,部分活动可根据内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通过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以宣传宪法为重点,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及防震减灾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组织开展“六个一”主题宣传活动。

1、举办一次启动仪式。(县市区)

2悬挂一条宣传横幅。(责任部门:办公室)

1)、横幅内容:“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   

2)、宪法知识宣传专栏。

3举行一次升国旗、唱国歌、挂国徽仪式。宣传我国国旗、国歌、国徽的有关知识;同时结合国庆66周年开展庆祝活动。组织开展以“赞美祖国、歌颂祖国、感恩祖国”为主题的歌咏活动,激发学生爱国热情。(责任部门:政教处)

4组织观看一场法制电影。(责任部门:寄宿部)

5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围绕主题,邀请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上一堂法制讲座,并组织学生讨论,撰写心得。(责任人:苏海杰)

6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革命遗址、展览馆、大型厂矿,让中小学生初步了解我党革命史,切实感受国家和家乡的巨大变化,激发学生报效祖国、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一个无愧于时代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责任部门:政教处)

六、具体要求:

     1、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的各项活动。

     2、政教处要组织好安排好相关活动,并及时掌握好各班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信息的收集、撰写和上报工作。

韶山华润学校政教处

2015.9.22

编辑: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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