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韶山华润学校工会大会选举办法

韶山华润学校工会大会选举办法

2015年01月08日 14:09:32 访问量:353

韶山华润学校工会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二、本届学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员)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 3名,其中:主席 1名。主席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按得票多少而定,获赞成票最多的当选为主席。 

      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 1名。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五、本次大会选票分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选票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员)候选人选票。两种选票同时分发,分别填写,一次投票。 

      六、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当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补足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议定。 

      九、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选票中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符号;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其空格内划“×”符号;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其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中候选人姓名后边空白栏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符号。 

      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名、唱票人1名,其人选由工会筹备小组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为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各工会小组充分讨论,征求意见,并报上级教育工会审核后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告三天,由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后生效。 

       

韶山华润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210

 

编辑:李玉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韶山市韶山华润学校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