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华润学校课堂教学安全工作要求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隐患、落实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落实每位教师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了事的失职行为的发生。按照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本着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的原则,学校教导处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为班级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严格遵守教学时间,课前做到候课制,课中做到守岗制,课尾做到守时制。
2、每节上课(含自习课)时任课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特别是在教室外上课的,教师每节课都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便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上课(含自习课)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课堂,要全程监护学生学习、作业(特别是体育课、课外活动课、实验课存在较多的不安全因素,更应该集中精力认真负责)。教师有权拒绝来访者,教师不能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要按时到岗维护好课堂秩序,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4、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导处的课务分工安全上好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导处的记载为准),视授课者为直接责任人。未经教导处同意,任课教师私下互相调课的,学校仍视当班者为直接责任人,实际当班者为间接责任人。
5、户外课教学,不允许教师、学生离开学生群体,在一切活动之前必须明确具体
地提出安全要求,并在教师指导、监控下进行活动。
6、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方式要得体,在任何情况下,任课教师都不得有讽刺、挖苦、辱骂、殴打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把学生赶出班级等行为。对表现异常或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善于疏导和安抚。课上发生的事故,应由任课教师自行处理,不得推给班主任处理(可以请班主任帮助协调处理)。
7、教师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劳动技能活动,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不得推诿、拖延。
8、体育教师及其他课外活动课教师,上下课前要认真清点人数,分组要确立各组责任人。严格检查体育锻炼场地、器械等设施安全情况。学生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监督下使用体育器械。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外借。
9、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时,要组织好学生,提前向学生讲清注意事项和实验安全,并做好示范。涉及到电、毒、腐蚀、可能爆炸等教学内容方面,教师更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指导与防范。严禁非实验教师出入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员要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物品保管等工作。
10、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11、任课教师对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安全使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2、班级用水,教学用电,教师要严格监管、控制,指导学生安全使用。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要严格管理,不定期检查线路安全、电脑安全等,防止发生意外。
13、班主任要组织好每天的放学工作。放学后,原则上不留学生。特殊情况若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且不得超过一节课时间,要保证学生能安全回家。节假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
14、不准私下允许非寄宿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寄宿生晚自习。
15、教师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等。
上述要求,希相关责任人严格遵守,遵照执行,在日常教学中落实课堂安全工作要求,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携手打造平安课堂、平安校园。凡有教师因违反课堂安全工作要求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进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由法律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要求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韶山华润学校教导处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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